1 、发生生产事故、火灾事故,交通事故、特种设备事故和人员伤亡事故均应统计上报。

2 、发生重伤、死亡、火灾、特种设备爆炸事故后 2 小时内(交通事故应立即)用事故快报电传或以电子邮件报告上级安全部门。

3 、发生事故单位应立即采取措施,抢救人员和防止事故扩大,并保护好事故现场。

4 、发生事故后,应按 “ 四不放过 ” 原则进行处理,杜绝类似事故的再次发生。

5 、发现重大隐患后应以书面形式上报主管部门。对于一时难以解决的隐患应制定可靠的安全措施,并限期整改。

6 、事故及重大隐患报告、记录、调查、处理、统计等资料齐全,并符合相关规定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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