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体育课活动安全 在认真贯彻落实《中小学体育工作条例》的同时,为确保学生进行体育活动时的安全,学校必须向学生提供安全的场地、设施设备和器材,特要求如下: 体育课学生上体育课必须穿运动服装,穿运动鞋。体育课中,如确需穿钉鞋时,必须得到体育教师的允许。 学生上体育课必须遵守纪律,听清教师关于课堂体育活动应注意的事项,记住安全要领,增强安全意识,防患于未然。要服从教师的安排和体育干部的调配,不做与该课无关的事。不得擅自进行教师没有布置的活动项目。在进行投掷项目锻炼时,场外学生都必须服从教师安排,在教师指定的位置站立,注意安全,做到思想不开小差,一切行动听指挥。在体操项目练习时,必须注意自我保护,在无教师或无教师指定的学生保护时,学生不能自行练习。课任体育老师为安全责任人,负责上述安全教育。 二、课外体育活动安全 所有班级和学生按课外活动轮流表参加体育课外活动,并按规定的项目活动,不得擅自进行其他项目的活动。学生在体育活动前要做好准备活动,并按体育活动项目所规定的安全要求进行。学生之间要互相帮助,做好安全保护工作。学生课外体育活动要在指定场地上进行,不能乱窜乱跑,影响其他班级学生活动。严禁学生之间互相争执、吵闹甚至斗殴。铅球等投掷项目锻炼必须由班主任领取运动器材并负责安全监督。在无体育教师或班主任在场时,学生不能自行活动各班主任老师为安全责任人,体育老师协助做好安全工作。 三、体育比赛或运动会安全 全体学生必须遵守体育比赛或运动会规则,服从班主任安排,听从劝告,不进入危险区域,在指定的地区观看比赛。运动员在参加比赛时要顾及周围学生的安全,自己也要遵守运动规则,严格按运动项目的动作顺序进行,并做好准备活动。运动员在参加比赛时,必须服从裁判组的安排,一切行动听指挥,杜绝伤害事故的发生。大会领导小组为安全责任人,对参加运动会的全体师生负责。 四、体育卫生安全 学生要学会自我监督,随时注意身体功能状况变化,若有不良症状要及时向教师反映情况,采取必要的保健措施。如果知道自己有病,应先调养或遵照医嘱参加与自己身体相适应的锻炼,禁止患病、带伤学生参加剧烈运动或比赛学生有以下疾病或症状,禁止参加体育活动: 体育的急性疾病;各种内脏疾病(心、肺、肝、肾和胃肠疾病)的急性阶段; 凡是有心血倾向的疾病,如肺及支气管咳血,鼻出血,伤后不久而有出血危险,消化道出血后不久等;恶性肿瘤;传染病及慢性疾病,如乙肝等。患有心脏病、高血压等疾病的学生,禁止参加长跑等长时间剧烈运动的项目锻炼。 学校危险化学药品安全管理制度 一、危险化学药品的保管 l.所有入库的危险化学药品,应符合技术条件要求,每批危险化学药品只有在具有制造厂的证明书或经试验证明其质量符合技术条件,并包装完整时,才准入库。 2.待验的危险化学药品,可暂时保存,但不得与已验的危险化学药品混放。 3.危险化学药品应有专门的记录本,详细记录危险化学药品入库、出库情况,其中包括:危险品名称、入库时间、数量以及领用单位、领用时间、数量和领用人,发放人等项目。 4.化学危险物品的保管应按下列要求: (l)必须存放在专门的库房内,并按危险性质分类保管。灭火方法不同以及互相反用的危险品不得存放在一起,应加可靠的隔离。 (2)各种盛装有危险化学物品的容器,一律要有标志明显的“危险品”字样,并使标志向外。 (3)包装应坚固、完好,不得破损渗漏,并应整齐地放在料架上,料架之间应有0.8-l米宽的通道。 (4)堆放时堆垛之间以及堆垛与墙之间应有0.8-1米宽的通道。 (5)不允许露天存放。怕水、怕热、怕冷的有危险化学物品,不得在潮湿、低温处存放。 (6)保管期间要经常检查,如发现有异常状况时,应及时报告学校领导处理,处理时应采取有效安全措施。 (7)保管人员应了解各类危险品的化学性质和有关安全知识。 5.危险化学药品的保管,除应遵守以上七条规定还应符合下列要求: (1)应有严格的出入库、交接班和领发等安全制度,保管人员必须认真负责,有一定的专业知识,且征得安全保卫部门的同意。库房必须双人、双锁严加保管,确保安全。 (2)危险化学药品库应备有专用的称量工具,该工具不得兼作他用。库内不得存放其它任何物品。 (3)危险化学物品必须放于密闭的金属或玻璃容器内,固体状态的允许盛放于木制容器内,但容器内应衬以结实的厚纸外用铁条密封。 (4)称量工作须有人在旁监护,并应在通风柜中进行。工作人员应穿戴必要的防护用具。 (5)实验室、车间不准存放危险化学物品。危险化学物品领回后,应立即在监护下使用。如未用完,应返回危险化学物品库。 二、危险化学药品的领用办法 1.只有经常使用危险化学物品的部门方准领取。如临时需要领取时,应由单位领导批准。 2.使用单位必须指定专门人员负责领取工作。领取时须领用单位领导批准。 3.领取时,必须两人共同前往,相互督促。 4.领回后,应存放在专门的橱柜内,由专门人员负责管理。 三、危险化学药品的使用要求 1.使用单位的领导人,必须严格贯彻执行有关危险化学药品的安全卫生规定。 2.操作人员应了解有危险化学物品的性质和有关安全卫生知识,并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 3.使用场所应保持清洁和通风良好,工艺装备应尽量密封,空气中的危险物浓度应定期测定,不得超过国家的规定标准。 4.工作时要穿戴好个人防护用具,工作后,防护用具应存放于专门地点,不得带回家中或穿到公共场所, 5.使用的工具、设备应经常检查,使其处于安全良好状态,如发现有故障时,应及时报告领导处理。 6.吸取液态有危险化学物品时,应用移液管,严禁用嘴吸。 7.工作后必须将手洗干净。 8.使用危险化学物品,除按上述规定外,还有下列要求: (1)使用人员应熟知性质并需经过专门业务训练。 (2)工艺装备应在有局部通风装置内进行,工作前应打开通风。 (3)应配有消危险设施和急救设施。 (4)危险化学物品的使用工具、容器应为专用,用完后消危险。 (5)皮肤有破损的人员,严禁操作危险化学物品。 (6)危险化学物品的溶糟应有通风装置,非操作时间应加盖加锁。 (7)经过危险化学物品溶液处理过的工具,应用清水冲洗,并放在通风的地方。 四、危险化学药品及其废渣废液的处理 1.危险化学药品及其废渣、废液必须进行消危险处理,达到国家允许的排放标准时,方可排放。 2.危险化学物品的包装和容器需要报废时,也须进行消危险处理,不得随便抛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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